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

基金投资知识 | 发布于2022-04-19

债券与股票一样,都属于融资手段。所谓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等机构依法向投资者发行的,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它与股票的区别在于,债券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否则就构成违约,而股票若不通过股票的买卖价差获利,则只能通过分红获得,但企业是否分红却没有强制规定。

1.债券发行的历史

中国的债券发行历史较早,早在1950年1月就发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笔公债"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但并无债券市场的诞生。而从 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改革开放前,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经历了既无外债,也无内债的历史,债券发行处于停滞阶段。改革开放后,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与金融债券,重新进入正轨。

首先,就政府债券而言,在1979年与1980年,在政府财政赤字时,政府采用了向银行透支的办法,但这引起了物价上涨,所以,国务院决定于1981年1月起恢复发行国库券。至今为止,国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1—1987 年),恢复国债发行市场阶段;第二阶段(1987—1996年),国债市场逐步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96 年至今);国债市场迅速发展。

其次,就企业债券而言,从1984年起,社会出现了企业自发向社会或内部发行债券的集资活动。为了规范管理,1987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至此,企业债券开始步入正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2 年)∶初步发展阶段。第二阶段(1993—1994 年);整顿阶段,在该阶段由于乱集资、乱拆借等违规行为愈演愈烈,导致了国债发行不畅。第三阶段(1995年至今);复苏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中,2004 年的短期融资券,为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最后,就金融债券而言,概括地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2—1993年);初步发展阶段。在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交易所发行了外国金融债券,这是我国首次而且是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外国金融债券。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在国内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第二阶段(1994—2002年)∶发展政策性金融债券阶段。1994 年,随着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的成立,政策性金融债相应产生。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全面发展阶段。在该阶段,为实现金融调控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运用金融债券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具体于2002 年9月将 2002 年6月到9月的未到期正回购债券全部转为相应的央行票据。

2.债券市场的历史

虽然债券发行在改革开放后已经发展多年,不过,直到1988年才真正形成了全国交易的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债券的一级市场(也称初级市场),指的是发行市场,是政府与企业将债券销售给最初购买者的金融市场。而债券的二级市场,便是交易市场了,包括了场内与场外交易市场。就债券的交易市场来说,场内与场外的产生并不同步。

首先是银行柜台的场外交易市场的诞生。具体事件为,1988 年财政部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的试点工作、开辟了银行柜台的场外交易市场,成为中国国债二级市场的正式开端。其次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市场。具体事件为,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采用了在实物券托管基础上的记账式债券交易形式,从而开辟了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市场。至此,形成了场内市场(也称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也称银行间市场)并存的局面。概括地讲,从1988年开始,中国债券市场发展模式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8—1993 年),场外债券市场为主导。第二阶段(1994—1996年),场内债券市场为主导。除了上海开辟的场内市场外,1994年深圳交易所开通了债券交易市场,从而形成了两大场内债券市场。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场外债券市场为主导。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全部退出股票交易所市场,并在6月成立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使用国债、央票与政策性金融债在银行间进行回购与现券买卖,并将债券集中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随着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发行数量不断上升,央行主导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绝对主体,实际上在 2006 年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存量已经占全国债券总量的95%在日均交易结算上,也远远超过交易所债券市场。其实,从表7-1的区别可以看出,由于商业银行退出场内市场,以及央票与金融债在场外的交易,银行间市场成为主题也就成为必然了。

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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