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新造假纪录!乐视网十年造假,十五人全员狡辩,刑责必须追究

贝壳号 | 发布于2021-06-06

A股新造假纪录!乐视网十年造假,十五人全员狡辩,刑责必须追究

从乐视网2019年4月30日公告立案调查开始,在立案调查2年多之后,乐视网财务造假案迎来终局。后续的刑事责任还待进一步落地。

4月13日,证监会官网更新了对贾跃亭、杨丽杰等15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年造假 A股纪录

经过证监会多轮调查、三次听证,查明:

一是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五是乐视网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时任董事长贾跃亭、财务总监杨丽杰在推动乐视网上述发行事项及涉及的财务造假事项中发挥了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作用,在财务造假中,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的手段,造假金额巨大,未勤勉尽责,在报送、披露的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监事吴孟、副总经理贾跃民直接参与相关财务造假行为,未勤勉尽责,在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欺诈发行中发挥较大作用,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时任董事、监事、高管的刘弘、邓伟、谭殊、张特、吉晓庆、沈艳芳等人,未勤勉尽责,在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以上事实,有相关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发行申请文件、记账凭证、客户往来核算资料、情况说明、当事人笔录、证人证言、银行账户流水、证券账户交易记录、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依法乐视网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综合结果来看,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吴孟合计罚款40万元,对刘弘合计罚款30万元,对贾跃民合计罚款20万元,对谭殊合计罚款13万元,对吉晓庆、赵凯分别罚款10万元,对邓伟、张旻翚、张特分别罚款5万元,对沈艳芳、朱宁、曹彬分别罚款3万元。

贾跃亭、杨丽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刘弘、吴孟、贾跃民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刘弘、吴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贾跃民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人人狡辩,无人觉得自己错

除开乐视网的处罚以外,其他个人处罚并不算多。再来看看这十五人对自己罪责是如何狡辩的。

A股新造假纪录!乐视网十年造假,十五人全员狡辩,刑责必须追究

首先,贾跃亭、杨丽杰、吴孟、贾跃民、赵凯、朱宁、沈艳芳、曹彬等人均声称

1.认定乐视网财务造假的证据不足

2.乐视网IPO相关申请文件及2010年至2014年年报虚假记载行为已过处罚时效,依法不应予以处罚。

3.案涉2.1亿元资金从乐视网到贾跃亭,没有形成资金闭环,3000万元贷款金额没有达到披露标准,乐视网无需对此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乐视网基于当时对法规的理解,以及乐视网当时的发展节点和公司状况,认为未披露案涉担保事项实属“事出有因”,希望综合考虑相关情况,酌情对该事宜做出处理。

5.贾跃亭、贾某芳未违反减持及借款承诺,《关于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专项披露的公告》、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和年报均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在虚假记载,即使认定违反承诺,也不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范畴,证券法并无单独规定,北京证监局2017年已经对二人违反承诺行为采取过监管措施,不应再以信息披露违法继续处罚

6.认定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涉及财务造假的证据不足,《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关于欺诈发行的罚则不适用于非公开发行行为,且已过处罚时效,不应予以处罚。

再重点来看贾跃亭的申辩:

(1)关于IPO申请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事项,认定其组织、决策、指挥乐视网及有关人员参与造假以及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手段的证据不足。(2)乐视网对乐事体育A+、B轮融资的投资者承担回购义务,实质是业绩对赌,不具有担保的从属性和补充性,在法律上不属于担保,在该回购条款作为融资交易的构成部分已经对外披露的情况下,乐视网无需另行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且该条款是隐蔽条款,相关人员没有发现充其量属于过失行为。(3)相关公告关于减持承诺的描述即使存在问题,也是微小瑕疵,不足以认定为信息披露违法。(4)申辩人没有基于实际控制人身份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行为。综上,申辩人认为应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同时,海纳君还看完了全部十五个重点受罚人员的申辩,除了贾跃亭、杨丽杰认为自己应该从轻、减轻处罚(这说明还是知道自己逃脱不了罪责的),其他十三人,则无一例外,均认为自己不应该受到处罚,更有甚者,作为乐视网曾经的董秘张特,还在申辩中称自己不具备发现财务造假的能力。而吉晓庆更是称,监事会被贾跃亭通过吴孟实际控制,形同虚设,客观上不具备充分履职和监督公司的可能,申辩人在监事会会议决议上的签字绝大多数系被伪造

朱宁,则辩解,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不知悉乐视网虚构业务事项,个人履职难以发现告知书违法事实。对2015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依据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了审核,对于年报的真实性,有合理信赖的理由。

同时关注了任职前财务数据,认为此前审计机构、董监高均未提出质疑,所以对2015年至2016年有信赖基础。

十年造假期间,给乐视网做过审计的有

利安达、华普天健、立信、信永中和、大华等五个会计师事务所。

刑事责任必须追究

监管处罚落定后,对乐视网财务造假后续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对比而言,在乐视网之前,金亚科技、欣泰电气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责任人都已被判刑。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3月,成都中院做出判决,因上述财务造假行为,金亚科技被判处罚金392万元,其实控人周旭辉数罪并罚,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多名责任人也被判刑。

根据欣泰电气2019年5月披露,公司因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罚没832万元。原董事长温德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原财务总监刘明胜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作为A股历史上第一家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的公司,贾跃亭等人的行为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件,也必须追究!不过,

在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未有显示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字样。而另一边,退市的乐视网和远在美国的贾跃亭却在上演新的戏码。

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从A股退市,2021年2月3日,乐视网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在新三板进行股份转让交易,股票代码为乐视网3。自此,乐视网3以每个交易日1分钱的涨幅持续上涨。截至4月12日,已经连续拉出26个涨停,股价飙升到0.48元/股,累计上涨0.31元,涨幅高达180%以上。

A股新造假纪录!乐视网十年造假,十五人全员狡辩,刑责必须追究

同样也就是2020年7月,在美国的贾跃亭,还发布了一篇名为《打工创业、重启人生,带着我的致歉、感恩和承诺》的致歉信,称其在美国申请的个人破产重组最终完成,重组方案正式生效,债权人信托也随之正式设立并开始运营。FF电动车又成为了贾跃亭新的噱头

2021年1月下旬,珠海国资委计划向FF电动车投资20亿元,并为其提供生产基地扶持政策;吉利集团计划向FF电动车投资3000万~4000万美元,并为其提供汽车制造服务。

3月27日,贾跃亭在其微博上称,FF上市前再获1亿美元贷款,该笔新融资将助力FF提前启动汉福德工厂生产准备工作,FF 91交付进入倒计时,同时将加速FF中国业务落地。

现在面临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贾跃亭,还敢回国吗?FF电动车的中国业务还能够落地吗?

编辑按:本文转载至微信公众号 “ 海纳财经  ” 贝壳投研经授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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