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如何区别板块?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吗?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有什么区别?

股票问答 | 发布于2021-08-10

上市公司如何区别板块?

1、根据股票代码区分上市公司的板块:  

最主要的分法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主要依据是公司的实力水平。  

沪市A股(主板)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或603打头。深市A股(主板)票买卖的代码是以000打头。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中小板股票代码以002打头。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打头。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2、还有根据不同的行业区分行业板块。房地产行业,钢铁行业等  

3、根据主营业务的不同可以区分各种概念股。如,煤炭概念,石油概念等  

股市的概念,原本也是一类具有共同特征股票的总称。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  

4、根据地域不同可区分出地域股,如北京股,上海股等。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企业债券吗?

可以的。

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努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 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有什么区别?

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区别主要是:准上市公司还没有具备上市公司的条件,只不过公司有上市的准备;拟上市公司是指基本具备了上市公司的条件,且上市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并经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公司。

  • 百度百科给予“拟上市公司”的解释如下:

  拟上市公司(Pre-IPO)是指以上市为目标,上市有实质性进展并经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公司。

  • “拟上市公司”的确认条件:

  1、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依法设立且运作规范;

  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

  4、公司基本符合上市条件;

  5、公司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的环保要求;

  6、公司与合格的境内外上市保荐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

  7、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

  • 公司上市程序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二、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三、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

  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

  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四、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证券法》第47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证券法》第48条规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条规定的上市申请文件外,还应当公告下列事项:(一)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三)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通过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份结构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伪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项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且后果严重的;或有前述第1、4项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决定其股票上市。

飞鲸投研从多维度分析,整理了一份《成长50》的名单,可以关注同名公众号:"飞鲸投研":feijingtouyan,进行领取(点击复制)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飞鲸投研系信息发布平台

/阅读下一篇/

什么是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价高代表什么意思?公司上市的利弊有哪些?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