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组团操纵市场:先“养韭菜”再“割韭菜”

贝壳号 | 发布于2021-06-11

一起盘方、配资公司和“股市黑嘴”联合操纵市场、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的案件被证监会曝光。5月21日,证监会表示,监测发现,有不法团伙通过社交媒体非法荐股等手段,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股票的同时,其反向卖出相关股票非法牟利,导致个股暴涨暴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

经查,一位38岁的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郑某及其团伙与配资中介合谋,利用4倍杠杆借入近4亿元资金和80余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大幅拉抬嘉美包装( 002969.SZ )股票价格,并伙同股市“黑嘴”,利用直播间、微信群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接盘,其反向卖出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涉嫌操纵市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

据了解这起“黑嘴”操纵市场案发生在2020年8月至9月期间,操盘方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嘉美包装”,多次以拉抬等交易手法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涉嫌市场操纵。同时,有投资者举报及多家媒体报道称2020年9月9日存在微信群、网络直播推荐该股情形,当日上述账户集中卖出该股,盈利巨大,存在蛊惑交易的可能。

证监会稽查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当即启动初查程序。2020年9月25日,证监会调查人员会同公安部门近百名干警,成立11个抓捕组同时进场,一举捣毁配资公司操盘窝点,成功抓获该公司14名主要成员。10月15日,操纵“嘉美包装”股票的操盘方郑某等2名主犯落网。

在操盘窝点及涉案人家中,证监会和公安机关共查获电脑终端、上网设备两百余台,并搜查出大量涉案合同、银行卡、财务凭证、统计报表等物证。2021年2月26日,证监会8名调查人员再次会同公安部门30余名干警,对参与操纵“嘉美包装”股票的黑嘴团伙实施抓捕,捣毁“黑嘴”直播间三处,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手机38部,电脑4台,硬盘12块,同时查封了相关资产。

操盘方、配资方和“黑嘴”分工“割韭菜

这起案件操纵由操盘方、配资方和黑嘴三方参与,分工明确,共同分赃。郑某作为操盘方,负责股票选取,下达操作指令。配资公司从市场上筹集资金供操盘方使用,杠杆为4倍,操盘方一般按月利1.1%支付利息,配资公司以低于该利率向资金提供方支付利息,从中赚取利差。配资公司同时向操盘方提供证券账户及交易软件,按交易额收取佣金。“股市黑嘴”负责出货,按成交金额10%收取报酬。本案的出货成交金额近5亿元,黑嘴可从中抽成5000万元。

股价拉抬后出货是最为关键的一环,“黑嘴”称之为先“养韭菜”再“割韭菜”。在具体操作上,“黑嘴”借助微信建立荐股群、荐股公众号,并花费大量资金雇佣网络“大V”为其宣传、引流招揽股民。吸引股民入群后,“黑嘴”团伙定期为群众股民授课,通过网络直播平合向股民讲授股市涨跌趋势及炒股心得技巧,并不断在群内发布即时股市热点,推荐近期热度高的优质股票,让群内股民相信其“专业性”,为后续引导股民“跟投”做铺垫。

在这起案件中,因持股量大且持股比例过高,为在短期内迅速出货并获利,郑某主动联系“股市黑嘴”,双方合谋在2020年9月9日出货。当日,三伙“股市黑嘴”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在直播间鼓动近7000名散户集中买入,操盘方在数分钟内即完成出货。开盘后“嘉美包装”股价迅速拉升一度触及涨停价13.19元,随后股价持续下跌,最终以跌停价10.80元收盘,振幅高达20.02%,换手率达69.36%。此后该支股票连续三日跌停,距9月9日股价最高点累计下跌达58.75%,投资者损失巨大。据郑某供述,接盘方除了小散户,还有很多大户是几十万股的挂单买的,单笔交易金额超过600万元。

严打股市黑嘴

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表示,中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要求,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股市“黑嘴”等市场欺诈行为,持续塑造市场良好生态。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远离“非法荐股”、“场外配资”,防止上当受骗。

2020年9月,证监会部署派出机构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 “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及相关“黑群”“黑App”专项整治行动。由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持牌经营,但大量民间股神、社交媒体大V常年活跃在各种平台上,发布股票代码并提示买卖点位。此外,黑嘴依托群聊、App、直播等展业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投资者容易上当受骗。

重点打击四类违法行为:一是股市黑嘴。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甚至操纵市场等谋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利用信息优势操作等。根据《证券法》规定,这些行为分别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及操纵证券市场。

此前,被证监会处罚的廖英强案是“抢帽子”手法的典型案件。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2012年至2016年期间,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通过“抢帽子”方式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廖英强非法获利4310万元,被证监会“没一罚三”处罚1.29亿元。

二是非法介入。非法介入是指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微信荐股、软件荐股培训荐股。根据《证券法》规定,上述行为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微博曾在8月出台过自律规则文件,通过博文、评论、私信、视频、粉丝群、直播间等方式发布股票名称、股票代码;直接或间接提示用户买卖点位、交易价格、引导用户购买期货、贵金属等行为均不被允许。违反规定的博主将被封号,却难以从根本上断绝违规违法荐股。

三是场外配资。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合同。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等。根据《证券法》规定,从事场外配资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从事虚盘配资则可能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

据市场人士介绍,由于场外配资平台多利用互联网运转,投资者很难鉴别真伪,甚至出现不少平台打着配资的旗号,用虚拟盘做集资诈骗,投资者在平台存入的保证金被长期占用,盈利后也不给取现。“这类网络诈骗平台经常会无端消失,之后又会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四是非法荐股展业方式升级。不法分子为开展上述违法活动,借助微信、QQ、微博等工具,创建群聊或者开发上线APP用于宣传、引流或者招揽客户,甚至直接从事相关的违法活动。根据《证券法》规定,黑群黑APP等传播媒介也可能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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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转载至微信公众号资本侦探社,贝壳投研经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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