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普通股股票的股东享受哪些权利?
对股份公司而言,持普通股股票的股东所处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他们都毫无例外地享有下述权利,法律和公司章程对此没有任何特别的限制。
(1)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
一般来说,股份 公司每一年度都至少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要召开临时 股 东大会。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务报告外,还 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如果认为公 司的账目不清时,股东还有权查阅公司的有关账册。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 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将之诉诸法律。
(2)具有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权利。
在经董事会决定之后,普通股股东有权按顺序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在股份有限公司 解散清算时,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认股权。
当股份公司 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
如以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在配股时,都是按比例先配给现有 的普通股股东。当普通股股东不愿或无力参加配股时,它可放弃配股或按相应 的规定将配股权利转让与他人。
飞鲸投研从多维度分析,整理了一份《成长50》的名单,可以关注同名公众号:"飞鲸投研":feijingtouyan,进行领取(点击复制)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