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们的竞劣与弄权

贝壳号 | 发布于2021-07-05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欧商业评论”,作者:汪宗白,贝壳投研经授权发布。 

有人说,种种迹象表明,一些互联网企业慢慢从价值创造走向资源占有,甚至走向权力寻租。究其原因,在于中国的互联网本质上不是向上竞争,而是向下竞争(race to the bottom),很多是为了满足人性阴暗面的需求。

真正的互联网公司,是能够扎扎实实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贯彻以“平等、参与、分享”为本质的互联网精神,把个体的创造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的公司。这似乎和凯文·凯利在20世纪90年代所著的《失控》中对互联网的期许相近,是一种理想主义的热情。《失控》在互联网从业者中被热捧代表了一场社会运动的开始,它虚设的平等、参与、分享的“应许之地”如一面大旗,指引人们前进。

随着互联网的得势,太阳底下无新事,社会运动热潮冷却,一些企业便呈现出向下竞争的态势。人对竞争的看法都是你死我活,本质是对权力的垄断,唯恐失之,互联网运动和其他运动一样,始于颠覆,终于控制。用户看到的“世界是平的”,而互联网企业家们看到的世界是层层叠叠的,每一个褶皱里,都有血和蜜。

互联网企业向下竞争态势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和历史上各种运动一样,它是做“人头生意”的,价值与成本均与用户数的平方正相关。由于服务用户而被用户赋予了公权力,又由于掌握信息以及信息流通的渠道,存在信息不对称,则有了成为弄权者的道德风险。从这一点上说,向下竞争甚至有了宿命的味道。

人们对互联网大公司侵蚀公权力缺乏警惕,是因为对权力的看法大多还是停留在中世纪。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心理学教授达契尔·克特纳也发现,美国文化对权力的认识居然一直深受马基雅维利的影响。这位中世纪的社会活动家从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出发,指出权力就其本质而言,与暴力、欺骗、残酷和战略侵犯密不可分。克特纳认为这种权力观,今天看来根本经不起仔细推敲。

马基雅维利对权力的认知并没有依据整个人类历史的长度,只是基于他所处的时代。实际上,权力远不止他认为的那样。英国哲学家罗素曾说:“物理学中的基础概念是能量,而社会科学中的基础概念是权力……对社会动力学规律的阐释一定离不开权力。”

克特纳认为,通过权力的镜头,人们才能把自己看得更清。与人们喜欢流连于权力游戏的剧情不同,过去几十年来,把强制力视为权力基础的观点正在逐渐淡化。我们对互联网大公司各种作为的考察,也离不开权力的尺子。想要有更深的了解,更需要将它们对权力的使用置于聚光灯下。

如何理解权力,是一个既旧也新的问题。数十年来的商业实践对社会的改造已经告诉我们,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力,是改变他人状态的能力,即通过影响他人来影响世界的能力。社会科学倾向于依据金钱、军事力量和参政议政等因素界定权力,恰恰是因为这些领域的行为能够给世界带来很大影响。

一家互联网大公司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类产品的同时,也在收割公权力,因为它对公众产生了影响力。当一家公司达到垄断地位时,某种程度上,它便垄断了那一部分的公权力。因为权力是被他人赋予的,是一种集体行为。权力在“每一段关系里,每一次互动中”,“全新的解读应当使用人类交往的所有情境”,包括爱情和家庭。可见,金钱和阶级也并不等于权力,它们只有在用来影响他人生活的时候才能转化为权力。

就连曾被纳粹抓捕过的德国哲学家汉娜·阿伦特也指出,纳粹的权力并不属于某些邪恶的个人,而是分散在整个迷信权力的社会系统中。她说:“权力不仅体现为人类的行动力,还体现为人类协作的能力,权力绝不属于个人,它属于一个集体,并且只有集体团结一致,权力才不会消失。如果我们说某个人‘大权在握’,其实是指一定数量的人赋予了这个人权力,让他以大家的名义行使权力。”

福柯洞见了另一个事实,即权力“在网状组织中被运用和履行”。而互联网大公司,在这一点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权力的社会心理学家们不谋而合,认为“权力不是攫取而来,而是他人赋予我们的,赋予社交网络中其他人权力的同时,也得到服务”。

既然互联网大公司能够掌握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权力,也就很难回避“权力的悖论”,即克特纳所说的:“影响和改变世界的能力让我们感觉过分良好,于是很快就会突破底线。权力的悖论就在我们身边。”

社会并不是一个书本上的概念和词汇,而是由具体的个人组成。因为人性的某种优点,比如乐意服务他人而获得影响力,从而掌权。又因为人性的某种弱点导致滥用权力而失权。这个逻辑,恐怕也同样适用于那些互联网大公司。

再从人性的角度去观察,权力悖论也如社会心理学中的“精神弑父”。通过对父辈的质疑和反抗,寻找自我,解构权威,突破边界,建立更合理的新规则。弑父者将在迷茫中流亡,当他们走出了自己的路,实质性的变革才得以发生。而另一方面,就算弑父者建立了新规则,因为对规则的固守,通常还是会回到弗洛伊德对待荣格的老路上去,让自己成为新的权威。

互联网勃兴之时,人们憧憬着科技将带来新的平等、自由、民主,但现实永远更为复杂。互联网的确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社会运动,但始于“颠覆”,终于“控制”。再看如今互联网大公司对公众个体的“围剿”,“大数据杀熟”恐怕只是“控制”的一个开始。

另一个有趣的问题则是,虚拟世界的“君主”扎克伯格还得小心翼翼地去国会山过堂,说明相对线下的公权力而言,互联网公司掌握的权力并不足以阻止它被所在地政府“肉体消灭”。所以,与政府合作成为唯一的选项,而对公众而言,这种情况更有些难以描述。

当我们认为权力本质上是影响力,便可以解释尧、舜、禹因为服务公众而获得权力。明末启蒙思想家黄宗羲在《原君》一文论及古代社会时也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黄宗羲又说:“今者君为主,天下为客。”这就接近了马基雅维利所处的情境。那么,又该如何解释后来这种权力越来越集中的现象呢?科技进步是一个很明显的原因,另外,既然金钱和暴力更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权力也会越来越走向集中。因为害怕失去权力,他们会主动把权柄捏在手里,最终又走向“权力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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