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分析我国股市重大违规案例琼民源事件!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2-01-18

1993年上市的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和农业,1995年利润仅为38万元,是深市股价最低的垃圾股。该公司在1996年年报中称其利润为5.71亿元。该公司股价也扶摇直上,从1996年初的每股2元左右猛增为1997年2月底的25元左右,创下涨升12倍的神话。

1997年2月28日下午,琼民源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因未按时结束,董事会决定3月3日下午继续举行,并申请在开会期间"琼民源A"停牌,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复牌。但3月3日董事会全体成员辞职,导致无法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由此琼民源长期停牌。

1998年4月29日,由国务院证券委、国家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琼民源公司的96年报涉嫌违规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之后,终于公布调查结果,琼民源案水落石出。原来声称成功进军北京房地产199年利润比上一年度增加1000倍、将进军通信领域并在美国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美好前景竟是一场骗局;在严重失实的数据背后,是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二级市场获取暴利。

据统计,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琼民源公司的在册股东仅为4.94万人,但到1997年2月28日,股东人数已猛增到10.7万余,其中持股量在3000股以下的股东为9.8万人;换言之,在停牌前两个月的时间里,把琼民源由丑小鸭捧成天鹅的庄家,已陆续远远遁去,而根据琼民源年报业绩蜂拥入市的散户成为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主体。

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琼民源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琼民源1996年年报称利润中、有5.69亿是虚构的,并且虚增6.57亿元资本公积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王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涉嫌犯罪、证监会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称"被告人马玉和为制造琼民源有良好业绩的假象,以达到接管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发行10亿元可转换债券的目的,遂于1996年5月至1997年1月期间,以签订虚假的《合作建房合同书》、《权益转让合同书》、《关于北京民源大厦前期工作经济补偿协议书》.利用借款进行循环转帐等手段,编造4项虚假利润来源,虚构琼民源1996年度利润总额为5.66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处理意见中称虚构利润5.4亿),后授意被告人斑文绍(琼民源财会人员)将这虚构的4笔利润编入1996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上报给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被告人马玉和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授意被告人斑文绍配合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虚编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人民币。并于1997年1月22日、2月1日在传媒上公布,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琼民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事长、北京民源大厦董事长、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于部、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会计班文绍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12、我国股市重大违规案之二——红光实业事件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光实业)于1997年6月6日上市,其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整机,广播通讯设备,工业电气,电光源,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及材料,系统工程承包,科技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兼营业务为商品销售,旅游开发等。从

上市之日到被查处之时,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震动。1998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查实的红光实业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一、虚假陈述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红光实业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红光实业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红光实业上市后,在1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红光实业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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