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操纵的利润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惯用的制造利润手法有哪些?

股票入门知识 | 发布于2021-11-16

被操纵的利润

所谓利润操纵,是指会计信息提供者借助于会计上的技术处理采用违规甚至违法的方式,人为有目的地对利润进行虚减与虚增的行为。上市公司的利润指标一直受到证券市场参与各方的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它作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素;证券监管部门将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控制参数,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停牌或具有配股的资格依据之一;投资者用它来分析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据此预测上市公司的成长性。由于利润指标在评价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时如此重要,一些上市公司便利用利润指标大做文章。

例如当年的四川长虹库存案,就是庄家出钱买电器拉高股价。

被操纵的利润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惯用的制造利润手法有哪些?

如图5-1所示,历史上,当初的四川长虹成为该坐庄模式典型,该股从9元多启动,经历1995年至1997年连续两年多的炒作,最后最高涨到了66元。同时,四川长虹也拿出了令当时所有市场人士大开眼界的惊人业绩,成为中国股市第一个每股收益超过1元的"绩优股"、"大蓝筹"。于是,广大的投资者争相追捧,当其股价见顶回落到40元左右并在技术上构筑平台的时候,散户和大户争相买进——因为当时四川长虹的市盈率,按公式计算只有30多倍。在"高成长"的旗帜下,四川长虹40元的高价被市场轻而易举地接受了。

笔者当年协助另一位主操盘手研究这只股票,当时向主管提交了一份详细的研究报告,提出;四川长虹的业绩不可信,受到庄家操纵,应尽快出局。在当时的市场上,庄家掏钱制造利润属于比较新颖的坐庄手法,笔者的研究报告一度引发了极大的争议。然而事实最终验证了笔者的观点;四川长虹1999年年报数据使业绩发生质的变化∶主营利润由1998年年末的31.6亿元下降到1999年年末的15.7亿元;利润总额则由会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平均在10%上,其中任何一年不得低于6%配股条件的标准。由此,四川长虹的股价也一路下滑,走了一条10年回归路,股价从1998年的最高点66.18元跌至2006年的2.95元。

四川长虹1999年业绩的突降除了与行业恶性竞争有关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庄家不玩了。当年几家控盘四川长虹的庄家,其中包括公募基金,为了粉饰四川长虹绩优股的面目,临近年底竟然直接掏钱高价全款买下该公司的全部库存电器。等待年度报表公布之时,销售收入奇高,利润也异常出色,而应收账款却出奇的少,这批买下的电器又在坐庄结束后全部削价处理结束战斗。

作为一只三年大牛股,庄家一般都会长线资金,锁仓性买入个股,这样一来就会有足够时间来粉饰上市公司业绩,最后即使买家自己不炒也不愁没有人抬轿。

上市公司惯用的制造利润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借鸡生蛋"法

即利用关联交易,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调整"其他业务收入"项目,或以其他单位愿意承担某项费用的方式减少公司本年度费用,从而增加公司利润。此外,还包括向关联方出让、出租资产或替关联方托管资产来增加收益。这实际上变相地将他人的收益变为自己的收益。以市价作为交易定价原则的关联交易是不会对双方的交易产生一样影响的,但如果采用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则取决于公司的需要。利润从而在企业间流动。不过,投资者需要当心的是,通过"借鸡生蛋"这样的方式来包装起来的业绩是不会维持长久的。

上市标准对很多中国企业而言都是一道较为严格的门槛,为了满足上市标准,未上市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往往会有所设计。例如,未上市企业B会将自己的资产负债进行剥离,将优质资产注入即将上市的企业A,而将质量较差的资产以及大部分负债保留在控股母公司B内部。在某些时候,为了避免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追溯调查,控股公司B会设立另外一家未上市企业C.将集团的较差资产和负债剥离到企业C。

通过这种资产与负债的剥离处理,上市公司A在投资者眼中是非常的完美和光鲜,但是这种操作使得公司A从上市之日起就背负着"原罪"。既然集团是倾自己全力为公司A的上市保驾护航,那么一旦公司A成功上市,公司A就有义务帮助困难的控股公司B或者兄弟公司C。很多中国上市公司后来受到大股东借款和挪用资金的困扰,根源就在于此。

当然,为了帮助公司A成功上市,集团就可以采用各种关联交易的方式来虚增A公司的业绩。况,日上市融资并非-锤子买卖。公司A上市后还能够通过增发、μ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获得再融资。为了帮助公司A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再融资条件,集团也存在帮助A公司虚增业绩的动机。

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来虚增业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通过转移定价来转移利润;第二种是通过注入资产重估增值来虚增利润。如果某集团拥有一家以上的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之间还可以通过交叉持股来虚增利润。

(一)转移定价

由关联公司C购买上市公司A的一批产品,该批产品的市场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但关联交易的价格为2 000万元,这样就虚增上市公司A的业绩1000万元。当然这种明显的转移利润方法已经逐渐被证监会和市场所发现,因此利润转移手段变得越来越隐蔽。

其一,可以通过一家集团外的企业来实施关联交易。例如,各方达成协议,由集团外公司D以2 000万元的价格购买上市公司A实际价值1 000万元的产品,再由关联公司C向集团外公司D购买这批产品;

其二,关联交易涉及的商品价值容易确定,但是如果关联交易标的是服务,那么证监会和投资者就难以衡量其中的实价值。例如,由上市公司A向关联公司C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实际上服务本身子虚乌有,即使有也远低于合同价值),每年咨询费为人民币1000万元,这同样达到了虚增上市公司利润的目的。

(二)注入资产重估增值

控股公司B向上市公司A注入一笔固定资产,这笔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上市公司A在获得这笔资产注入后,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的重新评估,评估后的实际价值为1亿元。那么根据中国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资产重组增值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那么通过本次资产注入,控股公司B就成功地帮助上市公司A虚增利润5000万元。以上分析同样适用于通过实物资产和股权置换的手法来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交叉持股

如果控股公司B有两家上市公司A和E。A公司在第一年以极低的价格获得E公司20%股权,而且通过数次分红后成本降低到零。假定A公司和E公司的市盈率都为30倍。那么在当前的会计准则下,E公司每1元的利润在形成本公司30元市值的同时,还使得A公司获得6元的投资收益,进而使得A公司的市值增加180元。换句话说,1元钱的真实利润通过上市公司的交叉持股居然形成210元的流通市值。

即使没有真实利润,仅凭细微的股价上涨就能够带动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股价飙升。例如,E公司股价上涨,使得持有E公司股票的A公司资产增值,那么价值重估后A公司股票将会上涨。从而使得持有A公司股票的E公司资产增值,那么价值重估后E公司股票将会上涨。在交叉持股的构架下,股价上涨成为一个不断放大的正反馈机制。典型的案例如陕长岭案例,2000年年报显示,陕长岭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母公司持有的圣方科技1000万股,随后以每股8元的价格将这部分股份转让给了美鹰玻璃实业公司,获投资收益7 000万元,占2000年利润总额13 360万元的52.4%又如世纪中天以人民币1 950万元受让第一大股东持有的亚太东方通信网络有限公司40%股权,然后以3000万美元价格转让,获投资收益21750万元,占2000年利润总额的80.1%。

再如蓝田股份2000年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是由"中国蓝田总公司"投放的,因为在蓝田股份的会计报表中找不到该广告费用支出,但实际上,蓝田股份的饮料产品通过集团公司遍布于全国的销售网点销售的,仅占公司全部销售量的1.9%可见,蓝田股份利用集团公司分摊不合理的高额广告费用支出的方法,虚增了利润。从蓝田股份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栏中看出,2000年度该公司职工工资支出人均每月收入仅144.5元,2001年上半年人均收入为185元。如此低的收入水平,不论是对于30%上为大专水平的蓝田股份职工,还是对于历年业绩如此优异的蓝田股份而言,都难以合乎情理,这里也存在利用工资调减费用、虚增利润的嫌疑。

二、"偷梁换柱"法

即上市公司向关联企业收回应收账款,同时以对该单位短期融资的方式又把此笔金额从账面上划给对方,给人造成关联企业占用应收款减少的假象,同时也借机少提本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降低费用支出。对资金长期被控股股东占用的公司而言,运用这种"偷梁换柱"法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也是令上市公司监管部门难以控制的事情。

中国的各种理论体系和操作规范尚不健全,法律和财产的处理尚不完善;另外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参与也使得资产转让和转换基本上都不是等价交换和转移利润。表现的主要形式有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上演金蝉脱壳的计谋,将不良资产和等额的债务剥离给母公司,这样就降低了财务费用,同时也达到了避免不良资产经营所产生的亏损或损失的目的。

(2)母公司当中转站,上市公司将不良的长期投资卖给母公司,而母公司却将优质资产卖给上市公司。

三、"欲盖弥彰"法

即将公司巨额费用先挂在"待摊费用"科目,推迟费用入账时间以降低本期成本,然后再设法通过其他途径悄悄地消化该笔费用。如某上市公司在中报中将巨额广告费用列入长期待摊费用,从而大大提高了其每股收益,利于实现公司高价配股的目的。然后通过挂账处理,让这笔广告费用在控股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任意分配、调整,在公司配股完成后,再使其恢复本来面貌,结果造成公司的每股收益大大降低,甚至很快由赢利转为亏损,从而引发公司股价大跌。这说明∶欲盖弥彰者,虽然在短期内可以打肿脸充胖子,但是到头来受伤的还是自己公司。

四、"偷天换日"法

即为了突击达到一定的利润总额,如扭亏或达到净资产收益率及格线,公司会在报告日前做一笔假销售,再于报告发送日后退货,从而虚增本期利润。尽管这种通过"假销售"、"销售退回"等"偷天换日"手段达到虚增利润的方式可能从形式上与相关《财务会计准则》不相违背,而且可能会做得天衣无缝,但是,从行为者的动机或目的来看,明显具有欺诈性。对这样的公司,因其管理层欠缺起码的诚信基础,广大投资者务必要提高警惕。

五、"滥等充数"法

即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固定资产盘盈。资产评估增值。资产或股权溢价转让,都可以轻易地增加利润总额。当然还有更简便的方法,就是利用政府资源,通过争取税收减免、纳税退回,甚至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来达到利润增加的目的。

六、"李代桃僵"法

即借助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包装利润。可以说,政府在上市公司的利润包装的进程中功不可没。由于中国国情,上市指标的争取难度大、壳资源紧张,因此在公司处于危难需要政府出手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政府绝不会置之不理。而上市公司在筹集资金方面的作用,更使政府部门认识到扶持和利用上市公司筹集资金对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性。为了扶持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和形象,抬高股价,增加地方税收,政府宁愿先损失一点。其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点。

(一)地方财政补贴

地方政府为上市公司直接提供财政补贴的事例屡见不鲜,有的甚至补贴金额异常庞大。如果企业争取到了指标,但是利润却连年达不到标准,政府就会出面采取计划手段,通过补贴使其能够达到标准。此外,为了使上市公司能够获得较高的配股价格,通过补贴方式提高其年度业绩的做法也在不少公司的年报中得以应用。但是目前我国地方财政不是很富裕,要想每年都通过财政补贴来达到目标,即时公司上市后,也会成为一只垃圾股。

(二)降低税负

由于我国税法的特殊性,在特区企业、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和内地企业所得税税率各不相同,所得税的减免权除税法统一规定外,地方无权减免。但是为了扶持上市公司,许多地方置法律于不顾,越权给上市公司税收返还政策,这就无形中给一些上市公司增加了利润。

(三)减免利息

财政部2006年11月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称,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刮。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个别子公司甚至伪造文件骗取银行资金。

经财政部调查,该公司存有集团本部2003年未充分抵消内部交易∶多计利润2.41亿元;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以空头支票冲减应收账款,虚增利润8 782万元,其下属子公司2003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收入1.77亿元;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源长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04年通虚构交易,虚增巨额无形资产。并用不实债权置换上述虚假资产。以避免计提坏账准备而发生亏损等事实。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利润。这也是政府经常采用的手段。

以上这些被上市公司惯用的制造利润手法。高明就高明在不是通过做假账的方式玩出来的,而是在相关法律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本年利润的调整,从形式上,似乎既不违反《证券法》,也不违反《会计法》或相关会计政策,但同样能起到对股民的欺骗效果。对此,股民在阅读财务报告时必须充分利用报告中提供的各种信息,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对其公布的利润进行合理化调整,这样才能根据公司状况及时回避风险,避免跌入上市公司为部分股民预设的利润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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